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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经常住在1起,法律上婚姻关系怎么确定?离婚案例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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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经常住在1起,法律上婚姻关系怎么确定?离婚案例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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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经常住在1起,法律上婚姻关系怎么确定?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2种是重婚同居,第1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2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1种同居行为。那么,离婚后还经常住在1起,法律上婚姻关系怎么确定? 网友咨询:夫妻 10 年前协议离婚,离婚后各自都没有再婚,并且1直住在1起,由于财产的关系,请教专家:目前的夫妻关系如何判定?有没有什么条款规定在1起居住1定时间夫妻关系会有变化? 河南焦作婚姻家庭律师崔德晗解答: 离婚后又住在1起合法,只是没有婚姻法上的夫妻法律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3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依据《婚姻法解释 (1)》) 第 5 条规定认定。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院只解决同居期间子女抚养与财产纠纷问题。 崔德晗律师解析: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1方能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1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1方向另1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在分割财产时,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与下列的财产区别开来: 1是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1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分割。 2是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3是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 4是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而对于1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1方给予1次性经济帮助。 总之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及债务的处理,有专门规定的,可适用专门规定; 没有专门规定的,实践中1般是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夫妻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后,再次确定同居关系的。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居符合男女双方实质婚姻要点,应当尽快补办婚姻登记。未补办婚姻登记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法律上同居关系是不承认的,双方同居时的共同财产应当区分开来。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河南焦作婚姻家庭律师:崔德晗 扫描下方2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相关阅读:   妻子死亡婚姻关系如何终止,财产如何继承?   妻子死亡婚姻关系如何终止,财产如何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更多]   无效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享有继承权吗?   无效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享有继承权吗? 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那么,无效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