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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八 审判监督程序_离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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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八 审判监督程序_离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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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8 审判监督程序 知识体系图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申诉 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法院、检察院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命题点拨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1种诉讼程序。本是历年考试的常规考点,几乎每年涉及1至2道客观题,也是主观题的出题点。本的重点知识比较突出,考生应当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申诉的主体;申诉的程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方式;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方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后的处理;审判监督程序强制措施的决定主体;原判决、裁定的中止执行制度等。 1程概述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1 概念 种诉讼程序。它对依法纠正错案,保障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 用。审判监督程序并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才能适用。因此,它是1种特殊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对象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包括正在执行和 审理对象 已经执行完毕的判决、裁定。 特点 启动主体 审判家奴的程序是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最高人民法院 和上级人民法院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提起的 启动理由 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经有权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已生效的判 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才能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