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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做出仲裁裁决,或者做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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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做出仲裁裁决,或者做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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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劳动仲裁委员会过期不做出仲裁裁决,或者做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关键词: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委员会过期不做出仲裁裁决,或者做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过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 1998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过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已于1998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991次集会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9月9日起施行。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8〕52号"关于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法院告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叨教”收悉。

    

经研究,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精力,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告状讼的必经法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过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不平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不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