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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知名离婚律师——离婚时未到期的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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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知名离婚律师——离婚时未到期的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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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未到期的债务如何处理1、离婚时未到期的债务的处理:应首先确定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属于夫妻1方个人债务的,且根据夫妻的约定由1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自己负担;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为家庭成员治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千零8十9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1、夫妻1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1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1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3、夫妻1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为1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1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1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1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1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就会处理好财产及债务分割,离婚手续办好,双方解除夫妻关系。如离婚后出现新的债务,应当判定债务性质,能举证是之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双方要承担,当然,这种离婚后的债务,往往是离婚1方的个人债务。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