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知名离婚律师

深圳知名离婚律师——公司债权债务哪些时候会失效

当前位置 : 首页 > 子女抚养

深圳知名离婚律师——公司债权债务哪些时候会失效

* 来源 : * 作者 :
1、公司债权债务哪些时候会失效1、公司债权债务是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3年后,就会丧失胜诉的权利。从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开始算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是法定的诉讼时效,双方不能约定变更。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百8十8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2、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的原则是什么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这样可促使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