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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确定管辖——聊聊——涉外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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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确定管辖——聊聊——涉外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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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确定管辖夫妻离婚时,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时,1般由被告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财产是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十1条?1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1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1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3十3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起诉离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当事人必须要知道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相关的材料:(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1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5)1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时就财产分割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1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财产是不动产的,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