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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处罚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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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处罚有什么

* 来源 : * 作者 : 深圳知名离婚律师

1、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处罚有什么

1、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

(1)如果是转移已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不是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①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财产转移行为。如果转移给配偶的,可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②如果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另1方发现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8条、第1092条

2、离婚逃债行为的构成要件

1、被执行人必须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即被执行人实施了旨在逃债的违法行为。

2、该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后,包括

(1)债务产生后诉讼前。

(2)诉讼过程中。

(3)法律文书生效后。

3、该行为必须是被执行人故意所为。

(1)在离婚时向有关机关隐瞒债务。

(2)分割债务未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是在暗中对可供被执行财产进行处分的。

(3)财产分割明显不公平。有的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分给被执行人配偶,有的被执行人配偶分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仅分得少量随身物品,债务都由被执行人承担,以此逃避债务。

4、行为人必须是实施离婚逃债行为的人。

5、其处分财产尚未被明确为执行标的,即不是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也不是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将来可能成为执行对象的财产。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如果是转移已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或者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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