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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后归还未约定是否计算利息后甲外出打工与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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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后归还未约定是否计算利息后甲外出打工与人同居

* 来源 : * 作者 : 深圳知名离婚律师

5年后归还,未约定是否计算利息。后甲外出打工与人同居。2004年4月9日,法院判决甲与乙离婚,家庭财产全部归乙。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6年卷三多选第60题)

A.借期届满后,丙有权要求乙偿还10万元及利息 B.借期届满后,只能要求甲偿还10万元

6.借期届满后,只能要求甲和乙分别偿还5万元

B借期满后,有权要求甲和乙连带清偿10万元及利息【答案】ABCD

【考点】离婚时的债务清偿

【解析】甲丙之间的借款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根据《合同法》第211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无论丙找谁要求偿还借款都无权要求支付利息。所以,选项A、D错误。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本案中,甲虽然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但是该借款主要用于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属于为夫妻共同生活而负债,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丙有权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选项B C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