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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构在市区,若在三个县分别设立分支机构,是否都能和总机构共用一个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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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构在市区,若在三个县分别设立分支机构,是否都能和总机构共用一个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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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企业在外埠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出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出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出产、经营的纳税人),向出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所以,应分别向出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不能共用一个税号。